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0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系统性、针对性强,深刻剖析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问题,并提出系统性解决办法,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。《意见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前所未有的重视。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从业者,我们衷心拥护国办意见的出台。
《意见》出台后,经过多个渠道和不同形式的学习研究,个人学习体会很多,重点谈谈以下两点:
一、注重质量,营造良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
《意见》第十一条指出,完善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,压实企业审计委员会责任,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,提高质量因素权重,降低价格因素权重,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,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,从源头有效遏制恶性竞争。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,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压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严肃追责并公告。
对此,我个人非常赞成,选聘事务所的时候提高质量因素的权重、降低价格因素权重。建议有关部门完善服务定价机制,建立与工作量、业务风险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服务收费机制;加强审计收费的信息报备和监测,对收费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,推动清理、取消中介机构备选库、入围名单、执业地域等 限制竞争的准入许可,对超出能力范围承接业务、导致审计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,加大自律惩戒力度。
二、重视人才,进一步落实全生命周期闭环培训体系
《意见》第十三条指出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,第十五条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结合最近朱忠明副部长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指示,我深刻体会到,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“五型”——政治型、职业型、专业型、复合型、国际型的人才培养要求,进一步落实全生命周期闭环专业培训教育体系。一方面,加强党建与业务的融合,落实国办《意见》的要求就是最直接的党建与业务的融合,将贯彻落实《意见》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。党建引领业务发展,将事务所骨干发展为党员,将学员培养成骨干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同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将党小组建立在审计项目上,成立临时党支部,形成凝聚力,做到不可攻破,攻艰克难,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战斗作用。另一方面,将贯彻落实《意见》内容与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结合起来,强化对新技术、新科技、新业态、新经济的知识和案例培训,拓展国际视野,持续保持和强化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,提升审计质量。
综上,规范秩序、内外兼修,促进行业发展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,必须综合施策,持续行动。在新时代新阶段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作用,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为服务国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
致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付细军